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上级要求及学校《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余学院新冠组字〔2020〕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学校层面及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2021年3月31日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疫情防控档案材料,包括文字、照片、音频、视频、手稿和实物等。
二、归档时间
请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在2021年5月31日前把应归档的材料收集、整理后移交至档案馆。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安排部署。
2.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录像及实物等,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销毁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将其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学校层面的疫情防控材料由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于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疫情防控档案,擅自带走、留存、销毁疫情防控档案,造成档案流失和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于4月9日前将专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档案馆,档案馆联系人:李双双,电话18879041413。
新余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2021年4月6日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338004 办公电话:0790-6666100
新余学院档案馆版权所有